中豪律师集团自2011年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人才输送合作协议以来,已经维持合作关系四年,西南政法大学于期间向中豪律师集团输送了数十位高素质律师人才,成为了中豪集团人才储备的中坚力量来源。在采访过程中,中豪创始合伙人袁晓彬不断重申了他对于高校人才输送合作的重视。

    2011年8月29日,西南政法大学与中豪律师集团联合举办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订单培养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付子堂校长和袁小彬主任分别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和中豪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至今,四五年过去了,中豪律师集团与西南政法大学一直保持密切的人才输送合作关系。
  双方的合作源于2010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西南政法大学是全国首批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单位和重庆市唯一开展专业学位改革试点的单位。也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最大的单位之一,在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试点中,主动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步建立健全具有“西政”特色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中豪律师集团成立于1997年,2004年成为司法部批准的第二家全国性律师集团,2011年时经过14年的发展,中豪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领先并致力于拓展境外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司法部批准的第一批全国性律师集团,现有专业人员逾200人,在北京、上海、香港、重庆、成都、贵阳等地均有执业机构,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ALB杂志亚洲地区最具发展潜力30家律所”、“《The lawyer》亚太地区100强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
  中豪律师集团与西南政法大学之间的合作被视为行内典型的强强联合。

当时西政大与中豪律师集团签订联合培养合作协议,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通过与法律实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是全方位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的重要措施。联合办学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进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提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西南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解决长期存在的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

相对的,中豪律师集团借此平台收纳更多更好的律师人才资源,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人才力量,为律师事务所稳定人力资源储备,并为律师事务所建立高素质、上手快的律师队伍提供强有力保障。袁晓彬在采访中提及,早在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之前,中豪律师集团内部已聚集了一批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律师骨干力量。中豪律师集团的合伙人之一——涂小琴女士便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硕士毕业生。涂小琴是重庆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荣获过重庆市优秀女律师、最佳民商事诉讼律师等荣誉称号,所经办的案件入选2013年度“十大精典案例”。

涂小琴律师曾就职于大型外资公司期间积累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谈判技巧对她的律师生涯有较大的影响。自2002年执业以来,她长期从事金融及房地产法律领域的研究及业务拓展,术有专攻,积淀了深厚的专业知识,曾多次参与项目谈判、仲裁和诉讼等法律事务。她长期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教育担保、融汇担保、汇正小贷、华科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研究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根据其经营特点,为客户量身定制操作流程、合同范本、解决方案等,为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客户权益做出了贡献。

涂小琴律师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所表现出来的职业素养,让袁晓彬等合伙人确立了与西政大合作的目标,开展了律所、高校、学生三赢的互利局面。

此外,袁晓彬也期望与更多高校达成稳定的人才输送合作,他提及了另一位年轻有为的律师,俞理伟律师。俞理伟律师也是中豪律师集团的合伙人之一,先后就读于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并在职业期间获得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进修的机会,曾荣获重庆市十佳青年律师荣誉。

俞理伟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及国际化的服务理念,在执业生涯中非常注重对中国法律和客户商业需求的研究,善于用法律的眼光发现并解决问题,尤其擅长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等领域。多年来,俞理伟律师积极为香港置地、金科地产、协信地产、渝富集团、建工集团、中建六局等著名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客户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袁晓彬在采访结束时表达自己对于人才吸收的重视,表达中豪律师集团对于广纳人才的渴望,希望有更多的高校毕业人才融入中豪集团,在这个平台上实现更大的职业追求。高校是为了培育更好的人才,人才渴望一个广阔的平台,企业需要优秀的人才,三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可以通过更直接的合作形式来达成落地。